2004-2005全国大中专院校陆地冰球联赛竞赛规程

2004-09-30 00:19:58 中国冰球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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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05年6 月至11月,举办地点待定。

二.参加单位

各大中专院校。

三.参加办法

(一)队数不限,参赛队员必须是在校学生,持学生证参赛。教练员必须是参加中国冰球协会教练员培训班,并获得证书人员。

(二)每队领队1人,教练1—2人,运动员18人(队员16人、守门员2人)。每队运动员的最少人数为队员9人,守门员2人。

参赛队需按照国际冰球联合会陆地冰球竞赛规则的规定穿戴统一运动服和必备的护具。

运动员须经医生检查证明身体健康。

四.参赛办法

(一)根据队伍报名数量,决定采用单循环或分组循环赛制。如果报名队伍数量为6(含)以下,采用单循环;报名队伍数量为7至10,采用分两组循环加交叉淘汰赛制;报名队伍数量为11以上,采用分3组循环再循环赛制。

(二)编排比赛秩序时,以上一年比赛名次为序进行编排,新报名参赛的队,按照报名的先后顺序在上一年参赛队伍的后面排序。

(三)采用国际冰球联合会陆地冰球竞赛规则。

(四)决定名次的办法

 单循环赛制时,每场比赛决出胜负,胜队得3分,负队得零分。如果平局,需进行5分钟突然胜利法的加时赛。如加时赛仍为平局,采用罚任意球决定胜负的方法。加时赛和罚任意球获胜的队得2分,负队得1分。循环结束时积分多的队名次列前。如遇两队积分相等,以相互间比赛胜者名次列前。如遇三队积分相等,且三队循环胜负时,以三队之间相互比赛的净胜球(进球总数减去失球总数)多或负数较小者名次列前;如仍相等,以在全部比赛中的净胜球(进球总数减去失球总数)多或负数较小者名次列前;如仍相等,则以在全部比赛中受罚时间少者,名次列前。   

 分两组进行循环加交叉淘汰赛制时,小组循环时按照单循环的办法决定名次;决赛时两个小组的第1、2名进行交叉淘汰,第3、4名进行交叉淘汰,两个小组第5名进行最后名次的决赛。

 分3组进行循环再循环赛制时,小组循环时按照单循环的办法决定名次;决赛时小组同名次的队之间进行循环,仍按照单循环的办法决定名次。

五.报名与报到

(一)各单位于赛前15天将报名单分别寄到国家体育总局冬季

运动管理中心冰球部和承办单位。

(二) 每队在报到时交参赛费1500元(以企业冠名的队交3000元)。

(三)各队差旅费、食宿费自理。承办单位可帮助联系食宿。

六.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获得比赛前三名的队颁发奖杯、奖章和奖励证书。

(二)获得比赛4——8名的队颁发奖励证书。

(三)设立最佳射手奖,公平竞赛奖。

七.裁判员与仲裁委员会

裁判长和裁判员由国家体育总局冬季运动管理中心冰球部选派,

场外裁判员由承办单位选派,并报国家体育总局冬季运动管理中心冰球部批准。

仲裁委员会的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八.在比赛期间发生的伤病及治疗费用由各队自理。

九.本规程由国家体育总局冬季运动管理中心冰球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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